第二千零九十二章 第一次实战 (第2/2页)
“装备要标准化,要能简单维护,能够统一替换。”
“重点在甲胄。”
一线士兵,对阵的近战兵种人人都有钢甲!
至少是半身钢甲钢头盔。
当卢植知道后,顿时震了一条。
钢在这年代就是神兵利器的象征。
百炼成钢,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现在高等军官才有铁甲,烂银铠之类的。
大部分士兵也就是个棉甲、藤甲、木甲,乃至无甲。
而现在他们竟然给近战兵都普及上了钢甲。
这战斗力能一样吗?
私藏甲胄就是造反,有刀剑反而没事。
可见朝廷怕甲胄而不怕刀剑。
看到这里,卢植才知道为什么要通过前面的课程,才能学这里。
这些才是真正的军事机密啊。
外人哪里知道,太行山人已经给士兵们准备了钢甲。
钢多贵啊,对方怎么弄出来这么多便宜的钢?
他想了想之前看到的工学、商学,顿时恍然了。
是的,都是互相联系的。
重视那两种学科,才有装备上的改进。
卢植这一学,就是一年时间过去。
时间来到186年。
距离黄巾起义过去两年。
各地仍然是贼寇四起。
一片大乱。
再看看太行山人这边,却是欣欣向荣。
卢植不由叹气。
明明都是一样的汉人。
偏偏一个能搞好,一个就是乱七八糟。
好比一个勤快之家,一个懒汉之家。
各处山寨的经营规模更加大了,制造的财富更加多了。
开垦的山田,种植的林木更加旺盛。
生产的粮食、出产的钢铁、兵器、布匹……日益增加。
士人也更换了一轮,从各处山寨轮换。
同时卢植也看到了一些原本山寨的管理人被发配去做苦力,原因就是管不住手,想要从中占便宜。
这做苦力可是非常累。
本来有人说直接绞死,后来经过评定,这贪婪乃是人性,再如何约束也会有概率出现。
杀是杀不怕的。
一刀杀去更痛快。
倒不如让他们通过苦力来让自己知道,做这种事本来是为了享受,结果却导致了受苦。
太行山人说,要造出一个火炉效应,不在于惩罚的大小,而在于,只要你伸手,必然会被烫伤,就没有人碰火炉了。
卢植深以为然。
即便是诛三族,如果只是少数人倒霉,其他人仍然会接二连三。
即便只是做三个月的苦力,只要是伸手就倒霉,其他人也会警惕非常。
卢植也是学有所成了。
他每天都学得很辛苦,日日都在脑海中模拟如何实战。
而一次实战机会,也终于来了。
“报,北地张纯叛变,引乌桓人入寇幽、冀、青、徐……”
“该死的张纯,这个小人!果然贪婪无度,朝廷对他不薄,他竟然敢叛乱!”卢植直接破口大骂。
这一年多和学生们在一起,也染上了痛快的性子。
如果再让之前的学生见他,都不能相信这是大儒的老师。
“卢公,老师召集众优秀学生问话,请您前去。”
现在的卢植因为学业优秀,也有资格参与太行山人的学堂对话了。
卢植很欣喜,立刻骑马奔去。
某处学堂中。
张纯叛变的事,闻人升正在和众学生商议。
“张纯为何叛乱,有人可知?”闻人升问道。
荀攸开口道:“据学生所知,此时叛乱,乃是朝廷拖欠乌桓骑兵粮饷。这背后反应的是汉朝财政的崩溃。而张纯叛乱,则是因为张纯的个人原因,他曾经想统领这只乌桓骑兵,但最后却给了公孙瓒,他对此不满,进而抓住这次粮饷的问题,煽动作乱。”
闻人升点点头说:“不错,一切叛乱的由头,其实还在于财政问题。如果足兵足饷,小兵们很难被煽动的,大家不傻,都知道叛乱对领头的有好处,但对自己好处没多少,但承担的风险却是一样。”
“师尊所言极是。叛乱要诛杀三族,领头者叛乱成功可以做王,失败也不过是逃亡或者招安,小兵从头到尾都要承担极高风险,中间还可能被打死,不是饿到受不了,不愿意跟随背叛。”荀攸点头道。
卢植也是点头。
其实想要对付黄巾有个最好的办法,那就是直接对着黄巾贼说开仓放粮,只要投降就能领粮食回家,绝对能让黄巾崩溃一大半。
可是能做到吗?
能做到的话,也不会出现这么多贼寇了。
朝廷不可能给得起这么多的粮饷,所以只能镇压。
还是老一套,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解决人。
卢植没来由地产生了厌恶。
汉朝也不过如此。
闻人升又问道:“那我们要如何做?”
“我们的士兵是为民而战。而他们进来后,就是大杀特杀。闯入百姓镇子中四处烧杀抢掠,破坏生产商业,严重威胁我们的商业和工业安全。”荀攸直接说道。
众人立刻明白了,这是主战。
卢植也明白了,什么叫从经济角度上考虑战争,而不是单纯说这是什么叛乱,是什么尊严。
这样很好。
这样做的话,才不会被叛乱牵着鼻子走。
结果搞得越平越穷,越穷越平,最后没力气了。
也就彻底完蛋了。
“没错,我们要出战,不能让他破坏冀州和幽州的生产和商业环境。”
“我预备发兵两万,分成前中左右后五军,每军该4000人,以堂堂之阵灭之。”
这时,卢植忍不住道:“师尊,对方皆是骑兵,来去无踪,他们以劫掠为生,没有固定地点,我们如何灭之?”
闻人升笑笑:“卢公,你上过全套军事学堂,应该知道,是步兵快,还是骑兵快?”
“如果是短途,那是骑兵快,但如果是长途,那是步兵快,当然这里的步兵是我们训练出来的,不是朝廷和地方豪强的,他们的步兵缺少营养,缺少士气,缺少补充,长途也比不上骑兵。”卢植用心说道。
“没错,七天之内的总行军路程,步兵要快出骑兵,因为马匹要休息要吃草,它们比人的耐力差得多。而我们的步兵耐劳,耐奔走,一日夜能跑120里路。”
一天80里,来回160。
强行军100里路,是很正常的。
当然这是他训练出来的队伍,可不是那些五天一次训练,营养不足的封建精锐。
他们没法和骑兵相比速度的。
马匹再烂,靠着吃草也能在七日内长途行军超过步兵的。
骑兵一天强行军能达到300里以上,远远超过步兵,所以才有骑兵擅长突袭,尤其是突袭行军阵中,没有披甲,没有拿武器的步兵。
那时候步兵是最危险的。
相反骑兵不存在被突袭的可能,除非是太傻了。